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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你自己的类
Swift 的类也能让你创建带有属性和方法的新类型,这一点和结构体很相似,但是它们之间有五个显著的区别。下面让我一一为你说明。
类和结构体的第一个区别是类没有逐一成员构造器。这意味着只要你的类里有属性,你就必须自行创建构造器。
举个例子:
1 | class Dog { |
创建类的实例跟创建结构体的实例方式一样:
1 | let poppy = Dog(name: "Poppy", breed: "Poodle") |
类继承
类和结构体的第二个区别是类可以继承已经存在的类。新的类继承了原始类所有的属性和方法。
这个过程被称为 类继承 或者 子类化 , 被继承的类称为 “父类” 或者 “超类”, 而新的类称为 “子类” 。
下面是一个 Dog
类:
1 | class Dog { |
现在让我们基于 Dog
来创建一个新的类 Poodle
。默认情况下,它会继承 Dog
的所有属性以及构造器。
1 | class Poodle: Dog { |
不过,我们也可以为 Poodle
创建自己的构造器。我们知道这个类的 breed
属性总是 “Poodle”,因此我们可以创建一个只有 name
属性的构造器。并且,我们可以在 Poodle
的构造器里直接调用 Dog
的构造器,以便发生和 Dog
相同的构造过程。
1 | class Poodle: Dog { |
出于安全性考虑, Swift 会要求你总是在子类里调用 super.init ()
,以防止类在构造时来自父类的一些重要工作被遗漏。
重写方法
子类可以将父类的方法替换为自己的实现,这个过程被称为 重写 。 让我们给 Dog
类添加一个 makeNoise ()
方法:
1 | class Dog { |
如果你创建一个 Poodle
类继承自 Dog
,它会继承 makeNoise ()
方法。 “Woof!”:
1 | class Poodle: Dog { |
方法重写使得我们可以为 Poodle
类重新实现 makeNoise ()
。
Swift 要求我们在重写方法时用 override func
而不是 func
,这个限定防止你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偶然重写方法。另外,试图重写一个父类中并不存在的方法,你会遭遇错误。
1 | class Poodle: Dog { |
通过这个修改, poppy.makeNoise ()
将打印出 “Yip!”,而不是 “Woof!”。
Final 类
尽管类继承十分有用,并且苹果的平台在许多地方要求你大量使用它,有的时候你会希望阻止其他开发者基于你的类构建新的类。
Swift 给了我们 final
关键字用于实现这种意图:当你把一个类声明为 final
时,将没有类能够继承它。这意味着没有人能通过重写方法来改变这个类的行为。
只需要把 final
关键字放在类前面,就像这样:
1 | final class Dog { |
复制对象
类和结构体的第三个区别是它们被复制的方式。当你复制一个结构体时,原始对象和复制体是不一样的两个东西,改变其中一个并不会改变另外一个。当你复制一个 类 时,原始对象和复制体都指向相同的东西,所以改变其中一个也会改变另一个。
举个例子,有一个简单的 Singer
类,它有一个带有默认值的 name
属性:
1 | class Singer { |
当我们创建一个这个类的实例并且打印它的 name
时,我们会得到 “Taylor Swift” :
1 | var singer = Singer() |
当我们基于第一个实例创建第二实例并且改变第二个实例的 name
时:
1 | var singerCopy = singer |
由于类的工作机制, singer
和 singerCopy
指向内存里的同一个对象。所以当我们打印 singer
的 name
时,我们也会得 “Justin Bieber”:
1 | print(singer.name) |
另一方面,假如 Singer
是一个结构体,那第二次我们还将得到 “Taylor Swift” :
1 | struct Singer { |
析构器
类和结构体的第四个区别是类有 析构器 ,它是一个类的实例被销毁时执行的代码。
这里有一个 Person
类,它有一个 name
属性,一个简单的构造器,以及一个打印信息的 printGreeting ()
方法:
1 | class Person { |
我们将利用循环创建几个 Person
类的实例,每次循环流转的时候,一个新的 Person
都会被创建,之后被销毁:
1 | for _ in 1...3 { |
来到我们的析构器。每当 Person
实例被销毁时,它的析构器都会被执行。
1 | deinit { |
可变性
类和结构体的最后一个区别是它们处理常量的方式。如果你有一个常量结构体,它有一个变量属性,那么这个变量属性是无法修改的。
但是,如果它是一个常量类,也有一个变量属性,那么这个变量属性是可以被修改的。基于这个区别,类的方法在改变属性时,并不需要 mutating
关键字,而结构体则需要。
这个区别意味着你可以修改类中的任何变量属性,即便类的实例本身被声明为常量。以下代码完全合法:
1 | class Singer { |
如果你不想属性被修改,那么你必须直接将属性声明为常量。
1 | class Singer { |
总结
让我们来总结一下。
- 类和结构体很相似,它们都允许你创建自己的属性和方法。
- 一个类可以继承自另一个类,它会获得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。谈到类层次结构的时候,我们经常说一个类基于另一个类,也就是一个类继承自另一个类。
- 你可以用
final
关键字来标记一个类,这样可以阻止它被继承。 - 方法重写使得一个子类可以用全新的实现来替代父类中的实现。
- 当两个变量指向同一个实例时,它们指代的对象在内存中占用同一块区域,改变其中一个也会改变另一个。
- 类可以有析构器,它们是类的实例被销毁时执行的代码。
- 类不像结构体那样受常量的强制约束。如果类的一个属性被声明为变量,那么无论类的实例是否以变量的方式创建,这个属性都可以被修改。